在生活中,难免会遇到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情况。但你知道打官司要交哪些费用吗?费用标准如何计算?哪些情况可以减免?今天就带大家一图读懂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,让你打官司不再为 “钱” 发愁~
一、打官司要交哪些钱?三大类费用清单请收好
1. 案件受理费
什么是案件受理费?
法院受理案件时收取的 “入门费”,包括一审、二审和部分再审案件的费用。
哪些情况可以免交?
✅ 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(如宣告失踪、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)
✅ 裁定不予受理、驳回起诉或上诉的案件
✅ 行政赔偿案件
❗ 注意:再审案件一般不收费,但有新证据推翻原判决或未上诉后申请再审的情况除外。
2. 申请费
哪些情形需要交申请费?
申请执行判决 / 仲裁裁决、财产保全、支付令、破产清算等 8 类事项,例如:
申请强制执行:按执行金额分段收费(1 万元以下 50 元,超 1 万元部分按比例递增)
申请财产保全:根据保全财产数额,最高不超过 5000 元
3. 其他费用
证人、鉴定人出庭的交通 / 住宿 / 误工费(法院代收,按国家标准)
复制卷宗的工本费(按实际成本收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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